女傭逃跑,女傭經紀是否有責任對僱主做出賠償?
黃小姐指出,她早前通過女傭經紀,聘請一名女傭,聘請過程也有簽署正式的合約。
她說,有關合約上闡明,若女傭在工作3個月內逃跑,經紀公司將做出賠償。
“可是,我的女傭卻在第4個月的時候就逃跑了,不過,她卻早在剛上班兩個月,就一直吵和威脅我,讓她離開。”
她指出,女傭已逃離至大使館,而在這週內,她也接到自稱是大使館官員的來電,威迫她發工資給女傭,同時交出女傭的護照。
黃小姐想知道,根據她的情況,她應對經紀公司採取什么法律行動,護照是否可以交給大使館?
★林若輝律師
黃小姐可以把女傭的護照交還給大使館,不過,為了安全起見,黃小姐可複印一分女傭的護照複本。
這個護照複本必須得到大使館官員的簽名,證明大使館接了有關護照。
另一方面,在原則上,透過經紀聘請女傭,雇主都會付約24個月的經紀費給經紀,可是,要是發生什么事情,扣除了4個月的經紀費,雇主是能夠索回另外20個月的經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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