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月圆 : 公积金局的话语权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巫月圆 : 公积金局的话语权

雇员公积金局是大马股市的主要投资者,在超过40家公司持有超过15%股权,是不少大企业的大股东,但最近联昌集团、兴业资本和马建屋洽谈合并以打造顶级金融集团,在这项备受市场瞩目的大合并行动中,作为主要股东的公积金局,不但不曾参与洽谈,甚至连投票权都没有,怎不气急败坏?



公积金局的资金来自逾1400万名会员,它必须保护和捍卫会员的利益,身为联昌集团(14.46%股权)、兴业资本(41.34%股权),以及马建屋(65.02%股权)的大股东,它怎能在如此重大的交易中缺席?

对此,公积金局坚称,作为大股东,该局有权在此大合并中具有“话语权”以及投票权,不过有人却认为公积金局不应插手这次合并,结果引来公积金局大表不满。

或许由于相关合并谈判是由国库控股、联昌集团和兴业资本高层所主导,他们希望合并能快速完成,不想受到太多干扰,因此不愿公积金局拥有投票权,因为公积金局持有大宗股权,若获准投票,将能决定合并计划的成败。



但问题在于作为大股东,若公积金局连投票权都没有,又如何保护和捍卫会员利益?难道所谓的保护会员利益只是说说而已?

如今市场出现两种说法,一是公积金局应避免在这三家公司间进行投票,因涉及利益冲突。而大马证交所上市条例第10章也规定,相关单位不得在关系者交易(RPT)中投票。

但也有人认为,公积金局并非这次大合并的主导者,一直以来都未参与谈判,对合并详情毫不知情,因此可说是独立股东,未涉及间中的利益,理应具有投票权。

如何面面俱到

皮球最后仍是回到马证交所脚下。

若证交所最终网开一面,破例让公积金局拥有投票权,公积金局又可能被指责为破坏市场规则和上市条例,以及过度干预企业决策,有损其作为独立投资机构的超然和公正地位。

另一方面,即使公积金局获准插上一脚,它要如何面面俱到,在会员、股东和国家利益(国库控股)之间达到平衡,寻求达致各方满意的条件,也是一大难题。毕竟,对甲方有利的价格,可能造成乙方吃亏,反之亦然,同样的,对大股东有利的条件,则小股东可能利益受损。

换言之,公积金局需要确保各方利益获得保障。而身为会员的我们,不该只满足于年年6%利息,除了关心自身利益之外,也该监督该局,以确保会员利益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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