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双方于10月10日陈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控辩双方于10月10日陈词

(吉隆坡10日讯)著名DJ陈志康母亲被杀案今日终完成最后审讯阶段,高庭法官谕令控辩双方于10月10日陈词。



控方今日重新传召证人,即此案查案官陈泽远助理警监确认证物及文件日期,并在再三查看案发闭路电视录影的同时,要求他重述查案经过及确认案发现场相关细节。

陈泽远在主控官凯鲁尼占副检察司引导下供证指出,他在2011年12月1日晚上接获有关命案投报,于晚上11时25分左右抵达案发现场,看到女死者黎金莲卧躺在前院中央,当时警察及法医已抵达现场。

他指出,本身搜索案发现场及附近后获悉,死者住家有4架闭路电视,并和死者家人共同观看闭路电视影像后,在死者大儿子陈志浩(译音)和丈夫陈元清(译音)协助下,锁定林康伟为嫌犯,随即于凌晨2时半扣留嫌犯。



“陈志浩说嫌凶很像住在其家里的林康伟,并从影像凶手的身形动作、走路姿势及穿着认出他;陈元清则说,前院当时未上锁的狗和嫌犯非常亲近,以致案发时没有吠,并跟着凶手走。”

陈泽远在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尤索夫盘问下指出,林康伟随即被扣留14天协助调查。

他在莫哈末尤索夫询问的数个问题皆给予不确定的回复,比如他是否曾在扣留期间询问被告知晓与否死者老公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同时死者老公也已帮死者购买保险,陈泽远回应不确定。

此案法官为卡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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