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幼女‧上訴庭駁回前夫藐視訴訟 限48小時歸還幼女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幼女‧上訴庭駁回前夫藐視訴訟 限48小時歸還幼女

(布城10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怡保改教爭子案的印裔婦女英德拉前夫利端,要求撤銷怡保高庭宣判他拒絕歸還女兒而藐視法庭的上訴。



隨著這項判決,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只剩下48小時,尋獲利端及其幼女下落;否則他必須在本週五怡保庭審理此案時,向法官解釋為何警方沒有遵循庭令。

以拿督峇利亞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上訴人莫哈末利端(原名巴馬納登)要求撤銷被判藐視法庭的上訴后,也駁回總檢察長及警察總長申請介入此案,以暫緩執行高庭庭令申請,及莫哈末利端要求展延上訴,因為這兩項申請已變得空談及學術性。

另二司是拿督馬永貴及芭達麗雅。



未在期限內上訴

峇利亞宣讀口頭判決說,高庭于今年5月30日裁決上訴人藐視法庭,且高庭已給予充裕時間上訴人提出上訴,但他卻未在期限內上訴,法庭因而拒審其上訴申請。

法官指出,法庭同意答辯方英德拉辯護律師陳詞論點,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則是持續尊重法律,但上訴人卻未履行它。

英德拉辯護律師是古拉、艾斯頓拜拉及士溫納達拉查,而利端則由阿納斯代表,以及高級聯邦律師蘇莎娜阿旦代表總檢察長及警方。

古拉也是行動黨怡保西區國會議員,他在庭外說,怡保高庭已訂于本週五,聆審英德拉要求重新檢討民事法庭庭令,以強制警察總長執行扣捕莫哈末利端。

他說,如果警察總長未能在本週五前執行扣捕莫哈末利端及將孩子歸還給前妻,警方需向高庭說明無法遵循法庭裁決的因由。

“如果警方在本週五前執行高庭的裁決,英德拉將會申請撤銷該申請。”

法官質問上訴人缺庭

被判藐視法庭上訴人莫哈末利端,週三也缺席出席上訴聆審要求撤銷被判藐視法庭的上訴,而其辯護律師阿斯納向上訴庭表明,上訴人目前身在哥打峇魯,但他選擇不出庭聆審。

當阿斯納陳詞時,上訴庭三司之一的拿督馬永貴詢問阿斯納,目前上訴人在何處及為何缺庭聆審。

阿斯納回答,他于5月30日后沒有見過上訴人,僅以電話聯絡對方,且之前及週三早上也電聯上訴人通知上訴庭聆審此案,但上訴人選擇不出庭。

怡保高庭是在去年7月25日判決,撤銷印裔婦女英德拉3名兒女于2009年信奉伊斯蘭的證書。

她于去年5月6日,獲得高庭宣判其改信伊斯蘭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原名巴馬納登),需交還6歲幼女班莎娜撫養權給她,其前夫未這樣做。

英德拉于去年10月10日入稟高庭要求宣判前夫藐視法庭;怡保高庭于同年10月18日,傳召莫哈末利端出庭,並須于今年1月6日攜帶幼女出庭,但后者再度缺席,也未將幼女交回給英德拉。

森改教爭撫養案
總檢察長警總長准介入

上訴庭也批准總檢察長阿都干尼和警察總長卡立,要求介入森美蘭州印裔婦女蒂峇與改教丈夫伊茲萬爭奪孩子撫養權一案。

以拿督峇利亞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是在蒂峇代表律師梁佩欣不反對下,批准是項申請。

除批准上述2造介入這起全國矚目的改教爭子案外,上訴庭也批准警方要求暫緩執行森州芙蓉高庭諭令警方協助尋回蒂峇孩子的庭令。

蒂峇任職羅厘司機的前夫威蘭(依茲萬改教前名字,30歲),在2012年拋棄她與2名孩子並在沒有知會任何人下改信伊斯蘭,並在2013年4月單方面為2名孩子改教而引起風波;同年8月,蒂峇向法庭取得臨時保護令,阻止前夫上門擾人。

芙蓉伊斯蘭高庭較后在2013年9月19日宣判2名孩子撫養權歸依茲萬,不過,蒂峇隨后也向芙蓉高庭上訴並成功奪回撫養權。伊茲萬對判決極度不滿並強行帶走其6歲兒子同時拒絕依照庭令把孩子歸還。

上訴庭最后則定12月4日聆審依茲萬所提出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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