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名人嫖雏妓案.雏妓证词矛盾 前投资顾问 判无罪首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新加坡名人嫖雏妓案.雏妓证词矛盾 前投资顾问 判无罪首人

(新加坡10日讯)牵涉名校前校长、教师和名门之后的网上买春嫖雏妓案,约40名男子在过去两年多内相继遭定罪后,昨天出现首名抗辩后洗脱罪名的被告。



星展银行前投资顾问颜伟仁(40岁,译音)于2012年和另外50名男子被控嫖雏妓,他自始至终坚称自己无罪,今年前后经过8天审讯后,昨天获判无罪。

颜伟仁面对一项控状,指他于2010年12月8日在明古连街市中酒店(Strand Hotel),花了650元(约1690令吉)与当时17岁的雏妓进行性交易。

国家法院法官梅希纳斯在给予口头判决时解释说,控方没有提出直接证据,而是完全依赖雏妓的证词来举证证明被告曾和她发生关系,不过,雏妓的供词有不同版本,所以无法单靠雏妓的证词判被告有罪。



雏妓供证时说,她在替龟公陈文涛工作时,在6次个别情况下,没有跟6名嫖客性交,而被告并非其中一人。不过,与此同时,她在庭上却无法指认被告就是案发时和她发生关系的人,她也不记得和被告之间的互动。

对于到底几次没有和嫖客发生关系,雏妓的证词前后不一致。她先说6次,后来进一步补充说,6名嫖客中有1人在第1次交易后再次找她,两人第2次见面时也没有发生关系,所以其实她共有7次没有和嫖客上床。

辩方比对雏妓在另一起审讯中给予的证词,发现当时雏妓称5次未和嫖客发生关系。

法官认为,考虑了所有证据后,到现在仍不清楚雏妓到底几次不曾和嫖客性交,是5次、6次、还是7次,因为雏妓给予了不同版本的供词。

为留好印象厕所手淫

被告想跟雏妓发展进一步关系,希望第一次见面不和对方发生关系,能留下好印象,所以在案发当天,自己在厕所里手淫。

被告的代表律师唐志勤在辩方结案陈词中提到,颜伟仁虽然事业有成,不过,他的感情生活遭受挫折,他曾尝试通过红娘公司寻找伴侣但都不成功。

因为感到失望和寂寞,他自2009年开始雇用陪游女郎,希望能从她们身上获得慰藉。颜伟仁想跟一些聊得来的陪游女郎发展进一步关系,包括本案雏妓在内。

案发当天,他和雏妓聊了很多,他希望第一次不和对方发生关系能留下好印象,让她们愿意再次和他见面,所以当天他只在厕所里自己手淫,没有跟雏妓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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