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辯雙方於10月10日陳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控辯雙方於10月10日陳詞

(吉隆坡10日訊)著名DJ陳志康母親被殺案今日終完成最后審訊階段,高庭法官諭令控辯雙方于10月10日陳詞。



控方今日重新傳召證人,即此案查案官陳澤遠助理警監確認證物及文件日期,並在再三查看案發閉路電視錄影的同時,要求他重述查案經過及確認案發現場相關細節。

陳澤遠在主控官凱魯尼占副檢察司引導下供證指出,他在2011年12月1日晚上接獲有關命案投報,于晚上11時25分左右抵達案發現場,看到女死者黎金蓮臥躺在前院中央,當時警察及法醫已抵達現場。

他指出,本身搜索案發現場及附近后獲悉,死者住家有4架閉路電視,並和死者家人共同觀看閉路電視影像后,在死者大兒子陳志浩(譯音)和丈夫陳元清(譯音)協助下,鎖定林康偉為嫌犯,隨即于凌晨2時半扣留嫌犯。



“陳志浩說嫌兇很像住在其家裡的林康偉,並從影像兇手的身形動作、走路姿勢及穿著認出他;陳元清則說,前院當時未上鎖的狗和嫌犯非常親近,以致案發時沒有吠,並跟著兇手走。”

陳澤遠在被告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尤索夫盤問下指出,林康偉隨即被扣留14天協助調查。

他在莫哈末尤索夫詢問的數個問題皆給予不確定的回复,比如他是否曾在扣留期間詢問被告知曉與否死者老公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同時死者老公也已幫死者購買保險,陳澤遠回應不確定。

此案法官為卡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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