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志巡隊員打人風波 商人與2隊員控打架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志巡隊員打人風波 商人與2隊員控打架罪

(檳城10日訊)被指遭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攻擊的商人王佑舜,今早與兩名巡邏隊員同堂被控,面對當眾打架之罪。



3名被告都不認罪,推事烏瑪黛薇准許各由一人以1200令吉保釋,並訂在10月31日過堂。

不過,投報被打的王佑舜(51歲)卻向法庭指出,他未聘請律師,也沒擔保人。

王佑舜與檳州志願巡邏隊兩名隊員李振光(36歲)及李耀權(66歲),一起在犯人欄聆聽通譯員宣讀他們的控狀內容。



不應公開毆鬥

控狀指他們于上月17日晚上10時45分,在發林巴剎前的公共場所互相毆打,牴觸刑事法典160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6個月監禁或罰款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拿督拉查里副檢察司說,不論有什麼問題,成年人不應在公共場合毆鬥,建議法庭諭令每名被告以2500令吉保釋。

但次被告李振光及第三被告李耀權的代表律師雷爾說,這兩名被告沒有固定工作,還需負擔家庭,而兩週前,兩人都獲警方給予口頭保釋。

他說,兩被告昨日接獲查案官通知需在今日出庭后,皆依時到來,希望法庭減低保釋金額,何況,罪名最高罰款額也只是1000令吉。

較后,李振光及李耀權辦理保釋手續后獲釋;至截稿為止,也聽聞有人要擔保王佑舜。

3人法庭零交流

在檳州志願巡邏隊成員被投報打人風波,一名報案者及2名被指打人者,週三早上8時許先后抵達法庭,但彼此之間零交流。

王佑舜單槍匹馬出現,另兩名被告則有親友陪同,其中次被告李振光戴著鴨舌帽,一見到記者的攝影鏡頭,馬上垂下頭閃避,

3人在庭上被令共同站在犯人欄時,站在中間的李振光一直靠向第三被告,與首被告王佑舜相隔約兩呎距離。

「我傷心,也痛心!」
王佑舜失望上街多年沒人撐

今早被控打架的王佑舜(51歲)于今午4時許獲得一名素未謀面的印裔男士出面為他辦理保釋手續后獲釋,見到記者后,劈頭第一句話竟是:“我傷心,也痛心!”

他說,出來街頭“行走”了這麼多年,也認識不少非政府組織,今天竟沒人出來撐他。

“人心真的可怕,一切都只因為政見不同,為了政見,變到沒情講。”

“其實,我並非沒有人,我是可以帶備人來的,我只是想藉這一機會作一個探測。”

他也告訴本報記者,大約是3個月前,他為自己算命時,就已算到自己今年流年不利,會惹來牢獄之災,今天在扣留室內的幾個小時,終于印証這一切。

問他為何會有一位印裔人士前來保釋他,他坦言,幕后應該是有人在協助他,但他不知道哪人會是誰,因為他根本不認識這名擔保人,在扣留室裡,他只是獲得告知有人要保釋他。

王佑舜否認當眾打架罪后,推事烏瑪黛薇在准許3名被告可各由1人以1200令吉釋前,曾追問被列為首被告的王佑舜,對主控官提出的2500令吉保釋金額有什麼竟見,結果,王佑舜直接向法庭指出,他沒聘律師,也沒有擔保人。

新聞背景
檳PPS被指打人風波

商人王佑舜上月17日報警,指他當晚10時45分出席中元晚宴時,與人發生口角及起肢體衝突,聲稱遭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隊員毆打。

案發后隔天,檳州志願巡邏隊員李耀權(66歲,退休人士)及李振光(36歲,隊員兼中藥店職員)向警方報案時,暫被扣查。過后,警方讓兩人保釋。

上月19日,兩人在檳州志願巡邏隊主席彭文寶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李耀權聲稱案發當天為了保護被王佑舜攻擊的李振光時,反被王佑舜以木棍狠敲頭部三下,頭破血流。

但王佑舜指對方先出手打人,他被逼拿出棍子自衛。

事發后,也引發檳州志願巡邏隊合法性的爭議。上月29日,警察總長勸請巡邏隊不要再執行任務,否則將採取對付行動。

上月31日,156名檳志願巡邏隊隊員因參與檳州國慶慶典遊行,而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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