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與時並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法律應與時並進

政府最近採取激烈手法,頻密援引煽動法令提控或調查反對黨議員、社會活躍分子和學術人士,引起反彈。



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是首名在煽動法令下被提控的學者,他因通過媒體評論2009年霹靂州政權變天事件,遭到煽動法令對付。

阿茲米沙隆被提控,使學術界人士認為,當局此舉矯枉過正,限制學術自由評述。

500名馬大教職員和學生,不懼受到大學校方對付,週三在馬大校園遊行示威,要求政府盡快廢除煽動法令。



政治打壓行動

儘管政府在兩年前答應廢除1948年煽動法令,並以新的國民和諧法令取代,然而至今仍未推出國民和諧法令的草案。

政府最近大動作援引煽動法令提控多名反對黨議員,被認為是政治打壓行動。

煽動法令本身並沒有問題,該法令的存在是保護我國社會和諧與安寧,防止滋事分子胡亂散播謠言和謊言,誤導和煽動國人情緒,引發種族和宗教之間的衝突。

然而,掌權者必須恰當引用煽動法令,避免濫用該法令來對付異己和反對聲音,乖離煽動法令的本質。

濫用必引反彈

不管政府最終是修改現有的煽動法令,或廢除該法令后,以國民和諧法令取代,重要的是任何法令一旦遭到濫用或不恰當引用,將會引起公民社會的反彈。

目前政府正在草擬國民和諧法令草案,以取代煽動法令。當局必須確保煽動法令中引起爭議的條文,不會繼續保留在國民和諧法令內,以免換湯不換藥。

法律應與時並進,隨著人民教育水平提高、公民意識提高、擁有成熟與獨立思維,已過時的法律條文必須修改或廢除,不能再以舊時代的方式來處理不同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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