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時間副檢察司審文件 強姦搶劫上訴案延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給時間副檢察司審文件 強姦搶劫上訴案延判

(怡保11日訊)怡保高庭今日允准副檢察司需時審閱詳細文件,展延一宗強姦及搶劫案的上訴案,至25日下判。



被告莫哈末凱里(42歲)曾因面對強奸罪及2宗搶劫及企圖致死,于3月26日被判監禁15年兼鞭笞16下,但副檢察司認為被告應受到最高刑法,而提出上訴。

法官為怡保第6高庭法官諾蒂,副檢察司是侯美玲及被告的代表律師藍吉星。

首控狀指被告于2010年8月7日清早6時40分至7時15分,在怡保花園東區柏拉祖力第3路,強姦當時17歲華裔少女,觸犯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奸);罪成可判監禁不少過5年及最高20年,以及鞭笞。



第2控狀指被告在相同時間及地點,使用菜刀搶劫當時年僅17歲華裔少女的手機、數碼光碟機及現款500令吉,觸犯刑事法典第392/397條文,即搶劫及持械搶劫;罪成可判最高監禁14年及鞭苔。

第3控狀指被告在在相同時間及地點,使用菜刀搶劫當時年僅18歲華裔女子的手機及現款40令吉,觸犯刑事法典第392/397條文;搶劫及持械搶劫罪名;罪成可判最高監禁14年及鞭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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