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是趙家針對驗屍庭“懸案”上訴下判的日子。對于這個日子,大家既期待又害怕。
在驗屍庭和高庭相繼作出“懸案”判決后,上訴庭成為趙家唯一的寄望。可是,現今的司法制度真的還能讓人寄以厚望嗎?
皇天不負有心人。經過約5年又兩個月等待,趙家的心聲終于得到上訴庭附和。法庭作為三權分立下的最高機構之一,三司異口同聲表明明福不是自殺、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被不明人士的非法行為致死。這對趙家而言,是遲來的安慰。不過,也反映了一些迫切需要在法庭外回應的問題。
三司都認為趙明福是被不明人士的非法行為致死,是因為趙明福頸項上的傷痕在墜樓前就已經形成。可是,這么重要的證據,兩位在第一次解剖時操刀的法醫Dr.Khairul和Dr.Prashant,居然完全沒有提及。
反之,泰國法醫普緹卻僅僅是通過照片就發現這些傷痕,也是因為她的證詞才有了第二次驗屍。而參與第二次驗屍的另外兩名法醫Dr.Shahidan和Dr.Vanezis,也認同這些傷痕是在墜樓前形成。
Dr.Shahidan也表示,明福頸部的傷勢是有可能造成其腦部組織水腫、缺氧,進而導致他昏厥,並對身體行動失去控制。可是,由于頸部組織在第一次驗屍時已被解剖,他無法更進一步的確認檢查。然而,Dr.Khairul和Dr.Prashant在他們的報告中居然完全沒有記錄任何有關頸部組織的解剖!
是否能夠自省?
如果背后不是有一隻隱形的手企圖掩蓋真相,那么,Dr.Khairul和Dr.Prashant兩人的專業知識就不得不讓人質疑。不是每個死者都這么幸運能夠遇上普緹,我國的法醫到底是否值得信賴?
雖然反貪會的官員都否認自己曾經虐待明福,可是上訴庭在考慮Sivanesan a/l Thangaveloo和陳文華的證詞后,卻認為反貪會官員的行為大有問題。事實上受命調查趙明福死因的皇委會也曾斷言明福受到反貪會官員的虐待。可是,不管是反貪會的內部調查或是警方,都說反貪會官員是清白的。這顯示我國的執法單位不僅喪失了自我糾察的機能,甚至還有官官相護、互相包庇的可能。在上訴庭作出如此犀利的批判后,反貪會和警方是否能夠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