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8萬卻害他人被殺 前囚犯:我為賣軍火內疚

(吉隆坡14日訊)我國黑市販賣軍火市場犯濫,販賣商最高時甚至月入8萬令吉,導致國內犯罪率越趨嚴重,警方也疲于奔命。

根據前囚犯法洛克(30歲)透露,他之前是黑市軍火販賣商,2011年在吉隆坡進行一項軍火買賣時落網,被監禁至最近才獲釋。

他說,他在2007年開始從事非法販賣軍火,當時認識鄰國來的販賣軍火朋友,朋友教他走私軍火入境,然后在黑市販賣,賺取豐厚收入。

開始時,由于害怕被取締,法洛克表示一個月只敢賣兩把手槍給買家,賺取約1萬6000令吉收入。

“其實,一把貝雷塔和格洛克手槍從鄰國走私入境,只需要1200令吉。”

賣手槍給名人

法洛克也說,由于鄰國販賣商害怕被出賣,所以彼此之間有個“死亡合約”協議,就是鄰國販賣商會保留一枚子彈,以備被出賣時立即射擊我國的買家。

“我從鄰國賣家購買后,再在我國黑市賣給買家,有時甚至可以以8000令吉,把一把手槍賣給名人。”

法洛克透露,買賣手法通常是軍火販賣商會在娛樂場所找買家,一旦談妥買賣細節后,他就會租借一輛汽車,然后把手槍藏在車裏的暗處,再把車匙藏在附近的地方。

過后,買家就會拿鑰匙到車裏取槍,才把車匙留在車裏,然后法洛克的人才會去取車。

他說,由于貪念,他進而越賣越多,銷量最高峰時一個月賣出22把手槍,賺取8万令吉收入。

然而天網恢恢,他終于在2011年一宗買賣落網,被捕后遭監禁,直至最近才獲釋。

“我很慶幸家人對我不離不棄,但每當看到媒體報道有人被槍殺時,就感到無比懊悔和內疚,因為他們可能是被我販賣的軍火所殺害。”

設特別部隊遏制軍火入境

警方設立特別部隊遏制黑市軍火走私入境,並一直以來,特別留意我國尤其是邊境走私軍火活動。

武吉阿曼刑事調查局副總監(情報和行動組)拿督馬玆蘭說,警察非常留意走私軍火活動,因為這會危害我國安寧。

“其實,警方逮捕了不少非法走私軍火入境的嫌犯,最近還很活躍收取這些嫌犯活動的情報,以在適時時捉人。”

他忠告民眾不要墮入這些不法勾當,幹案者可能被判很重的刑罰,例如1971年軍火法令,罪成者會被判監禁或鞭笞。

馬玆蘭也呼吁民眾,如果任何人知道或掌握軍火販賣商消息,應立即通知警方,讓警方根據線索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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