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日綜合電)因應台灣“地溝油”事件,香港當局周日在憲報刊登食物安全令,禁止台灣強冠豬油及相關產品入口。食環署署長表示,需要回收的產品逾500噸。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署長劉利群和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上述刊憲行動。劉利群說,安全令自即日中午起生效,違令屬于刑事罪行,可被判刑12個月及罰鍰港幣10萬元(約4萬令吉)。
劉利群表示,在憲報刊登安全令,是因為台灣公布香港有6家公司在3月1日或之后進口懷疑有問題的豬油。
她指出,據統計,相關進口產品有500多噸,其中已有1/10從市場上回收及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