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拖賬‧公司扣佣金 須研究佣金分配制度

營業代表離職后,公司因收不足貨款,而不願意發佣金。

⊙李女士說,她在在一家潤滑油代理公司任職營業代表,主要業務就是向修車廠推銷潤滑油,簽下訂單。

“我做了2個月后,覺得這工作不適合我就辭職,而當時公司也沒有發最后一個月的薪水給我。”

她指出,該公司目前不但薪水拖了3個月未發,還有她任職期間,簽下訂單的佣金,也沒有發給她。

她說,她曾經回到該公司查詢,惟對方卻指她經手的訂單,有一些業者不肯付錢,因此也沒有佣金可收。

“我上班時,公司的佣金制度並沒有說明收不到賬,就不發佣金,而且現在我已經離職,追賬應該是該公司負責。”

★林若輝律師

有關事主的佣金情況,我建議她去研究當初入職時,是否有黑白文件寫明有關佣金的分配制度,是否有收不到賬就沒有佣金的條文。

而有關公司拖欠她薪金一事,則只能透過勞工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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