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互愛(第25篇).種姓制度

報導:黃介琳

受訪者:大馬興都組織主席拿督莫漢沙

Q:為什么印度人把被稱呼為Pariah視為羞辱?

A:在馬來西亞,種姓制度只是名義上的存在,再也沒有由種姓制度劃分的世襲專業。

如今印度社會不再實踐種姓制度的理念和價值觀,而只是用來誇耀自己的崇高出身。

種姓制度是一種社會體系、存在已久的古老文化,除了印度人還擁有種姓制度,世界其他地方的種姓制度都消失了。

印度社會有4大種姓,分別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每個種姓有特定世襲專業。

4大種姓之外,有最低等和最受鄙視的賤民(Pariah)。

但是印度的種姓制度,在過去150年已逐漸衰落。

(根據網絡,早在20世紀初,印度英殖民政府已制定法律禁止種姓制度,近代印度政府也一直加強這方面的律法,但種姓制度已根植在印度人腦海中,社會依然存在種姓觀念。

各個種姓互不通婚,保持嚴格的界限。

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Pariah”,或叫不可接觸者,而賤民不包括在4個種姓之內,是最低等和最受鄙視的人。

因此,在馬來西亞絕不能以“Pariah”字眼謾罵印度同胞。)

種姓
級數
階層
解釋
婆羅門 最高 祭司 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
剎帝利 次高 軍事貴族,如國王,各級官吏 掌握國家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吠捨 第三 普通勞動者,如農民、手工業者、商人 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 最低 奴隸、失去土地的人 處于奴隸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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