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下月採行動 捉網絡載客霸王車
(布城22日訊)陸路交通局從10月1日起,聯合多個執法單位,包括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和警方,在全國各地展開大規模取締行動,以對付通過網絡出租車公司(UBER)手機應用程式所提供載送服務的私家車業者。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說,由么UBER公司沒有任何載送客人服務執照,因此已抵觸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和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
他說,根據現有法令,執法單位在執法期間,一旦查獲依然有人通過私家車提供載送客人服務,有關當局有權力充公有關轎車,並將涉及人士提控上庭。
“任何違反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條文的人士,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少于1000令吉及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至么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23條文的人士,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少于1000令吉及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依斯邁今日召開記者會時說,UBER服務已經在我國營業約1年,但該局是在近期內才接獲城市廉價德士服務的業者投訴,並展開調查和取締行動。
他說,由么這服務在我國蓬勃發展,影響國內數以千計的德士業者生意,因而當局採取嚴厲行動,對付這些違法的載送乘客服務。
“我們採取取締行動也有面對困難,因為執法官員難以通過肉眼,去辨識究竟私家車載送乘客是否涉及收費,因部分司機都聲稱是載送家人或朋友到目的地。”
他強調,所有使用UBER服務的乘客,都是通過信用卡或轉賬卡付費,因此在沒有現金交易下,當局也難以採取法律行動對付。
收費比廉價德士便宜
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執法主任拿督仄哈斯尼說,目前委員會還無法斷定網絡出租車公司(UBER)共有多少輛私家車涉及,但該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收費,比其他城市廉價德士(Budget Taxi)還要便宜很多。
他以吉隆坡中環車站至吉隆坡國際機場為例,UBER的收費為34令吉50仙,但城市廉價德士則是55令吉20仙,整體收費的確比其他德士便宜許多,因此吸引不少乘客乘搭。
他還說,除了我國政府採取行動對付UBER外,其他國家政府如德國,也採取類似對付行動,以保障擁有執照的德士業者。
另外,陸路交通局執法組主任嘉化莫哈末指出,這項取締行動只是對付使用私家車載送乘客的業者,乘客將不會受到對付。
他說,該局曾經與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討論,是否對付編寫UBER手機應用程式的業者,但由么這只是程式,因此也不會受到對付。
若車禍乘客不獲賠
依斯邁警告民眾,網絡出租車公司(UBER)屬么違法,一旦在旅途中發生任何交通意外,有關乘客將無法獲得保險賠償。
他說,這服務獲得民眾喜愛,除了服務收費比較便宜外,同時也讓乘客享有快捷而有效率的服務。
“這服務除了在巴生谷一帶盛行,同時也在國內大城市,如怡保、檳城和新山提供載送乘客服務,但由么這服務是違法,因此民眾應該提高警惕,不要再使用此服務,否則在發生意外,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償。”
此外,依斯邁說,該局目前也鑑定至少擁有8家公司涉及在內,但所有取締行動都是保密,無法向媒體透露。
他說,該局在展開任何大型綜合取締行動前,已有詳細的取締計劃,確保整個取締行動能夠順利進行。
他還說,該局將持續監督私家車載送乘客服務的事宜,確保擁有執照的德士業者利益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