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公積金局否認年齡超過75歲的公積金局會員不獲得支付利息的說法,並強調只要他們仍然是會員,每年都會獲得當局支付年利息。
公積金局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並沒有實行2008年通過的一項政策,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醒會員若沒有在限定期限內提取款項,該筆款項將被視為無人認領。
該局也透露,為確保會員們在退休后能持續享有應得的福利,1991年公積金法令現已進入最后的修訂階段。
本地報章《太陽報》今日引述來自公積金局公關總經理聶阿芬迪談話指出,根據該局政策,自2008年起,年齡75歲以上的會員其公積金將不獲利息,儘管如此,但許多會員仍選擇把錢存入公積金戶頭內。
公積金否認報導
他說,根據現有法令,僱員在60歲之前,強制繳付公積金,其僱主也強制為僱員繳付公積金;僱員60歲之后,僱主為僱員繳付的公積金稅率減半。
“僱員75歲后,沒有強制僱主為僱員繳付公積金,若僱員自願繳付公積金,從僱員月薪扣除公積金款項,或僱主自願為僱員繳付公積金,那公積金款項必須要存入僱員的公積金戶頭,但存款並不能獲取利息。”
不過,有關報導內容已被公積金局否認。
根據資料顯示,截至今年7月,公積金局共有1400萬名會員,其中657萬名會員是每月繳付公積金的“在職會員”。
該局在2007年的派息率為5.8%、2008年為4.5%、2009年為5%、2010年為5.8%、2011年為6%、2012年為6.15%及2013年為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