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往返台灣及馬來西亞兩地辦理居留證問題,不知如何才能快速解決問題。
⊙陳女士指出,她和台灣籍丈夫在台灣已註冊結婚,但為拿到居留權,必須在馬來西亞註冊及辦理其他文件。
她說,但今年往返台灣及馬來西亞兩地已8次,還沒有解決有關問題,最后一次從台灣回來時,更逾期逗留1天,被禁止入境台灣1年。
她強調,因此她必須馬上辦妥居留權,才能夠重新回到台灣,但是多次到政府部門辦理文件,都面對遺漏文件的狀況,造成一再拖延。
她補充,丈夫雖然也會在下個星期來到馬來西亞一同註冊及處理文件,但她擔心同樣面對許多問題,造成丈夫必須多次來馬處理。
陳女士想知道有什么辦法,能夠讓她馬上重返台灣,而她的逾期逗留會不會造成前往台灣面對困難。
★林若輝律師
陳女士必須向駐馬來西亞台灣辦事處跟進相關事宜,因阻止陳女士入境台灣是台灣當局,應此可以向當局尋求協助,並且詢問文件上的需求,加以解決,並且可以要求酌情減刑,讓她能夠盡快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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