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不遂猛刺女伴 同性戀女郎想一起死
(新加坡23日訊)與同性情侶分手后,女郎被指帶刀上芽籠酒店求復合不遂,與女友發生親密關係后,猛刺女友兩刀,一刀刺胸,一刀刺心臟,之后企圖自殺,割脈及自刺腹部,要同歸于盡!
案件發生在2012年7月22日下午5時,地點是芽籠8巷的金星酒店。
女郎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以及一項企圖自殺罪。
她否認有罪,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控方先以企圖謀殺罪進行審訊,余項暫時擱下。
多番嘗試復合
控辯雙方都提出限制令申請,要求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揭露受害者和被告身分的資料。高庭法官朱漢德表示要斟酌,但諭令媒體暫不能報道她們的名字等資料。
被告案發時23歲,受害者20歲,兩人是同性情侶關係。
目前是一名自由音樂人的受害者(22歲),今早穿著黑白西裝出庭作證,打扮中性帥氣。
根據她的口供書,她與被告在2010年認識,兩人通過手機短訊保持聯絡,隔年7月再碰面,不久后成為情侶。
交往頭幾個月,兩人關係要好,但感情后來變質,經常吵架。
前年7月14日,她們又一次爭吵,被告提分手,但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又多番嘗試復合,但受害者不肯。
案發前一晚,被告約受害者見面最后一次,受害者同意,以為對方只是要為這段情做了結。她們吃了夜宵后入住酒店,被告一直問受害者是否能重新來過,但后者始終不願意。
赤裸跑出客房求救
根據受害者的口供,案發當天,雖然她與被告發生親密肢體關係,但她無意復合;被告見復合不遂,表示兩人不管生或死都要在一起。
接著,受害者就感覺有東西刺進胸部,驚覺被告拿的是一把刀后,用手推開被告,掙扎中被告再捅她一刀,她抓住刀刃,再把刀丟掉。
受害者說,她后來暈了過去,一兩分鐘后醒來時,模模糊糊似乎看見被告在割腕,后來也看到她腹部流血。
她最后全身赤裸,渾身是血,跑出客房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