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履行庭令付赡养费 可控诉前夫藐视法庭
前夫没有履行法庭判决付赡养费,应该怎么做?
⊙高小姐指出,3年前和丈夫离婚后,已申请上庭对前夫控诉要求赡养费及儿子抚养权,法庭已裁定儿子抚养权归本身,前夫则必须每个月缴付500令吉赡养费。
她说,有关判决结果在2011年1月开始生效,根据程序,儿子必须开设一个银行户头,前夫就透过该户头每个月汇款500令吉,赡养费必须逐年增加5%至儿子18岁为止。
她指出,前夫没有根据判决缴付赡养费,目前就读幼稚园的儿子每月学费,他却负责分担一半的费用。
“前夫每星期都会带儿子出去,却不愿意缴付赡养费。”
她直言,虽然儿子抚养权归本身所有,没有限制前夫是否可探望孩子,自己是否有权阻止前夫探望孩子?前夫不肯给赡养费应该怎么做?
★林若辉律师
此事必须以庭令为依归,高小姐必须遵守庭令的细节,才决定是否阻止让前夫探望孩子。
高小姐可向法庭申请庭令,控诉前夫藐视法庭不依据判决,让前夫向法庭作解释,后果有可能被判入狱。
如果其前夫真的被判入狱,高小姐必须承担前夫在监狱中的开销,就好像食物、日用品等,因为这个属私人事件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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