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民主行動黨基于社團註冊局承認該黨去年9月29日舉行的重選成績,並認同該黨中委會可根據黨章行使行政職權及職責,行動黨今日撤回挑戰社團註冊局決定的司法檢討訴訟。
行動黨辯護律師哥賓星在甫開庭時,向承審此案的高庭上訴及特別權力組法官拿督查麗哈尤索夫,宣讀行動黨與社團註冊局的聲明,即社團註冊局于2013年12月6日致函給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的信函,提出了3項要點。
他說,首項是答辯人社團註冊局援引1966年社團法令第s14條文,向起訴人行動黨索取相關文件;訴方對此要求無異議,並繼續協助該局處理任何有關行動黨事務的質詢。
他指出,次項是辯方截至去年12月6日,該局仍未承認行動黨在2013年9月29日的中委會重選結果。
“第3項是辯方勸告林冠英,有關重選的中委會陣容‘還未被確認’,因而不能代表行動黨作出任何決定,直到社團註冊局另行通知為止。
辯方3要點非法律決定
哥賓星向法庭指出,辯方發表的3項要點不屬法律決定,因而不存有法律約束,僅是給予行動黨勸告。
“社團註冊局也承認行動黨于9月29日選出的中委會可依據行動黨黨章規定,在日常黨務中行使其權力、職能與職責。”
哥賓星說,隨著辯方作出讓步后,訴方要求終止這項司法檢討申請,以及不需付堂費。
代表辯方的高級聯邦律師阿馬吉星指辯方沒有異議,查麗哈允准訴方的申請,撤銷此案及沒有作出堂費諭令。
行動黨是在今年1月21日入稟高庭要求司法檢討,挑戰社團註冊局不承認該黨中央選舉的決定。
陸兆福促速批設新支部
行動黨全國組織秘書兼芙蓉區國會議員陸兆福促請社團註冊局,儘快處理該黨在過去近一年內,提呈給該局有關全國約120個成立新支部的註冊申請。
他在法庭外向記者指出,自該局于去年開始未承認該黨于9月29日的重選成謮后,就“凍結”了該黨提呈約120個成立新支部的申請。
他說,如今隨著社團註冊局在庭上承認行動黨的重選結果后,該局應該馬上“解凍 ”。
“社團註冊局承認行動黨的重選結果,對處理黨提呈成立新支部的註冊申請,已不是問題。”
林冠英:勿再質疑職權
林冠英指出,隨著社團註冊局作出退讓,承認行動黨的重選成績后,各造勿再質疑該黨的職權,以讓該黨行使黨章賦予的權力執行黨務,繼續該黨的鬥爭及履行人民委託。
他說,該局之前質疑該黨重選成績,如今認可已證明行動黨是正確的,以便能根據黨章行使職權及處理黨務。
他指出,經過社團註冊局及法庭的認可后,已令針對該黨的有心人或破壞者無法得逞。
哥賓星也指出,該局是于本月17日回復訴方的書面陳詞中,說明承認該黨于去年9月29日的重選成績,因而黨決定撤回此訴訟。
行動黨中委會已受承認
另一方面,林吉祥在庭外受詢時,也促請社團註冊局根據專業的社團注冊法令獨立操作,勿受到政治介入。
他也在推特上補充,社團註冊局在庭上已承認行動黨中委會,可以展開執行其職權。
大部分行動黨中央領袖週二出庭聆審,包括代主席陳國偉、3位副主席古拉、郭素沁及張健仁、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2位副組織秘書蘇健祥及伍薪榮、總財政方貴倫、社青團團長張聒翔、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及史里肯邦安州議員歐陽捍華。
新聞背景
註冊局不承認黨選成績
民主行動黨是在今年1月21日入稟吉隆坡法庭尋求司法檢討,挑戰社團註冊局不承認該黨中央選舉的決定,要求法庭宣判社團註冊局的決定無效,以及無法律效應及在法律上不存在,因認為社團註冊局不承認行動黨選舉是不合理。
社團註冊局是于2013年7月30日,時任社團註冊局總監拿督阿都拉曼在接到投訴行動黨在2012年12月舉行的黨選出現違規行為后,發函指示行動黨重選中委會。
行動黨在9月29日舉行重選,但社團註冊局在去年12月6日致函該黨,指不承認行動黨的重選結果。
根據社團註冊局于今年9月17日入稟回復訴方的書面陳詞中,指出該局並沒有在誌期2013年12月6日信函中,拒絕承認行動黨于去年9月29日重選的中委會結果,該局只是還未能承認重選結果,因而要求行動黨提交相關文件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