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觸上市條例 婆羅海產4董事罰4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抵觸上市條例 婆羅海產4董事罰4萬

(吉隆坡23日訊)馬證交所譴責婆羅海產(BAHVEST,0098,創業板科技)及公司9名董事抵觸馬證交所上市條例,其中4名董事一共被罰款4萬令吉。



該公司因抵觸創業板第15.27(1)條上市條例,無法在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這段期間,執行內部審計功能;及抵觸第2.18(1)(a) 和(c)條例,這是因內部審計出現誤導,導致截至3月底2011財年和2012財年年度報表不準確。

婆羅海產董事因此抵觸創業板多條上市條例。

遭馬證交所譴責和罰款1萬令吉的公司董事,分別有獨立非執行主席兼審計委員拿督卡馬爾、董事經理兼總執行長拿督羅惠明、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席張景中(譯音),以及拿督山蘇丁。



遭譴責者,包括已辭職的執行董事羅肯興(譯音)、執行董事羅得勇和彰德霍尼(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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