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4日綜合電)台灣航警局周三在華航倉儲,查到28顆導彈彈頭。經查為軍品運送,品名為“Guidance Section, Guided Missile”(導彈導引配件),非危險物品。為確保飛安,航警局請軍方提出切結書即可運送。
該批“貨物”是由高雄運往桃園的華航倉儲,原訂下午以CI-006航班從桃園機場運到洛杉磯,再轉運至紐約,貨主為台灣國防部,運送單載明該批貨物為導彈設備,總重量是2500公斤。
相關人士指導彈設備非危險物品不需申報,但航空公司人員以X光機進行安檢時,發現貨品疑似導彈彈頭,為需申報的危險物品,航警查扣該批物品未放行。據規定,這種狀況須由貨主、即國防部出面切結該貨品非危險物品才能放行。
民航局周四會派員到場確認內容物為非危險物品才放行。官員強調,就算是導彈彈頭等危險物品,只要依規定包裝並申報,仍可運送。目前不清楚這批東西為何要運到美國。
空軍官員指過去導彈零組件的寄送都在小港機場作業,並從小港機場運返美國,此次怎會出現在桃園機場,他們也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