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接1046宗司法申請 法庭判決沒偏向政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法官:接1046宗司法申請 法庭判決沒偏向政府

(吉隆坡24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說,法庭判決偏向政府的指控並不確實,因根據法庭接到有關檢討行政或部長裁決,以及疏漏的司法申請,足以反映我國司法的獨立性。



他說,截至今年8月,已經有106宗司法檢討案件申請;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總共有1046宗要求進行司法檢討的申請。

“這些數據,已經反映事實並非如此(法庭判決常對政府有利)。 ”

阿里芬今早為大馬律師公會舉辦的馬來西亞國際法律大會主持開幕禮時,這么說;出席者有大馬律師公會主席梁肇富。



司法檢討源自法庭權力

他說,若與其他已廢除或淘汰司法檢討權力的國家比較,我國在這方面,是截然不同的;若民眾認真檢視法庭司法檢討的申請判決中,即可驗證法庭判決對政府並沒有利。

阿里芬說,有關行政決定及挑戰主體立法的司法檢討申請,將延續及普遍化,因為除了法律條文,司法檢討權源自法庭固有的權力。

他說,即使非因法令所存在的司法檢討權,也是三權分立原則的隱喻,及國會民主完整性下的制衡理論。

他以上訴庭最近處理挑戰2011年和平集會法律第9(5)條文申請為例,法庭裁決該條文與聯邦憲法10(2)不一致,及應該被撤銷。

“若不評論這項判決是否正確,明顯的,法庭可延續有關主體立法的司法檢討權。”

阿里芬指出,雖然新增的聯邦憲法第121(1A)條款確立了伊斯蘭法庭,但它未廢止與侵蝕民事法庭的權限,這很清楚。

他說,即使修憲后,人民仍可繼續入稟司法檢討申請,挑戰行政機構的決定與國會立法的合法性。

統一專業考試
提升律師水平

阿里芬說,談論已久的律師界統一專業考試,並沒有取得理想的進展。

他說,鑒于律師同業之間,缺乏基本能力的一致標準,因此必要設定劃一的門檻,以保障律師在執業前,具備基本能力水平。

他建議,統一專業考試應當由大學根據大馬律師公會提供的意見聯合推出。

“進修法律也是提升能力的重要一環,以便律師掌握法律的最新發展,因為律師強調語言能力、口語、研究及分析技巧。”

阿里芬說,由于司法界開始認同律師進修的重要性,所以已開始為法官主辦進修課程。

若扭曲憲法國家陷動盪

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說,若聯邦憲法持續遭人錯誤詮釋及扭曲,這將使我國陷入不和諧的窘境。

他說,儘管聯邦憲法第3條清楚闡明伊斯蘭為聯邦宗教,但若把這詮釋為我國是伊斯蘭國,以及需要扶弱政策,那么這不就是和聯邦憲法第8條款有衝突。

“除非有新進法官,否則一切免談成立憲法法庭。”

阿茲米沙隆週三(24日)出席馬來西亞國際法律大會時,如是指出。

此外,資深律師拿督西魯達斯說,或許是時候考慮修改法令,以便涉及憲法的爭議直接帶上高等法庭審理,能減少審訊時間,以及避免案件遭到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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