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馬來西亞聖經公會如果要向雪州執法單位取回321本馬來文和伊班文版本聖經,唯一途徑是通過民事訴訟。
執業律師沙瑞占佐翰指出,該公會並沒有在90天內,就雪州宗教理事會宣佈不歸還聖經,以及總檢察長決定不提控聖經公會后,申請司法檢討宗教理事會的決定。
他指出,大馬聖經公會已錯過入稟申請司法檢討的最后期限,即9月11日,如今此項選擇已不存在,因此該公會只能採取民事訴訟,及要求賠償。
另一名律師阿米爾韓沙則認為,根據法律,該公會有3年入稟民事訴訟起訴相關單位。
聯邦法院退休法官拿督哥巴斯里南指出,該公會可選擇在民事侵佔責任權和收回非法佔有動產下尋找對策,一旦聖經遭毀壞,便可以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