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鄭姓新手爸爸,今年3月餵兩個月大的女兒喝完奶,把她放在胸口哄睡,但自己太累先睡著,沒想到女嬰口鼻受壓迫窒息死亡,鄭妻悲慟責怪丈夫。
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鄭男8個月徒刑須入獄,他上訴二審后妻子仍堅稱:“除非他(丈夫)死,否則不原諒!”但高院認定鄭男自首應減刑,週三改判6個月徒刑、罰款18萬元台幣(1.9萬令吉)。
鄭妻今年1月生下女嬰后因故負氣離家,鄭男白天託母親照顧女兒,下班再接手照顧。女嬰意外死亡后,鄭妻拒原諒丈夫,檢方只能依法起訴。
一審雖認定鄭男非故意害死女兒,事后也很沮喪,但因鄭妻態度堅決,法官沒有空間給予輕判,最后宣告判刑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