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5日訊)死不悔改,有強姦和搶劫前科的巫裔男子出獄后又再干下劫姦案,結果罪成,被判從32歲坐牢坐到79歲!
被告莫哈末凱里巴哈烏丁(32歲)因涉及4年前的強姦案及搶劫案5項控狀,于3月26日被怡保地庭宣判同步執行監禁15年兼鞭笞16下,控方就此提出上訴,怡保高庭今日判處5項控狀分開執行,總共監禁45年兼鞭笞16下。
這意味著,目前還在服刑中的被告,在2016年服完8年監禁兼鞭笞5下的刑罰后,才繼續接受另外監禁45年兼鞭笞16下的刑罰。
控狀指被告于2010年4月19日,在安順某廣場食物中心女廁性侵18歲女子,被地庭宣判監禁8年兼鞭笞16下,及在2010年8月7日早上6時40分至7時15分之間,在怡保東區花園性侵2名女子,並搶劫屬于2名受害者的光碟播放器、手機及500令吉。
怡保高庭司法專員諾琳巴達魯丁指出,她仔細審核答辯人的案底及干案手法后,認為犯的都是嚴重罪行,因此,同意接受控方提出分開執行刑罰的的上訴。
此案副檢察司為侯美玲及莫哈末法爾茲,被告的代表律師為莫哈末哈菲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