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一部電影《愛你愛到殺死你》,看了覺得很不安,不明白為何愛人要愛到這種地步。
懂事后,從報章上讀到很多情殺案新聞,一直到現在,也無法理解;除了我,很多人都不明白吧?
台灣最近發生高材生砍死前女友的恐怖情殺案,新聞描述死者身上的傷和嫌犯的神情和態度,越讀越感覺毛骨悚然。
我無法理解愛人愛到殺死人,究竟是不是真的愛,還是只是因為不甘心,怕輸。但我知道,這是極度自私又愚蠢的人才會做的事情。
我不敢說我懂得愛,至少我對”愛”這個字的意思最起碼理解是,不傷害。
愛一個人怎么會忍心看他受傷害?可是嫌犯卻是親手把自己所愛的人殺害,手法還這么殘忍,這是恐怖情人吧?
雖說要帶眼識人,可是,若是在交往一段時間或是結婚后,對方才慢慢露出恐怖面目,也不是一開始就能察覺和立即斷絕來往的。
若是真的不幸發生這樣的事情,當事人最應該做的就是立即尋求別人幫助,離開這樣的伴侶。
離開或撇掉恐怖情人的方式很多,可是,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當事人的決心,若猶豫不決,只會讓自己更深陷危險處境,甚至連累身邊的至親。
既然我們無法預測將來會面對的事情和人,那就保持理智,在對的時間做對的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