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刀殺老婦案判死刑 弟弟要求重新判刑被駁
(新加坡29日訊)歷時超過9年,兄弟涉嫌110刀殺老婦案終告一段落,弟弟要求重新判刑的申請被駁回,終究要被送上絞刑台。
兄弟伊斯米(46歲)和莫哈末(39歲),被指在2005年5月6日于文禮道第185座組屋串謀劫殺鄰居譚穎娟(69歲)。
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在2006年開審,審訊期間曾出現戲劇性轉折。
僅參與搶劫
原本矢口否認殺人的莫哈末,答辯時突然改口承認他是行兇者,而哥哥根本不在場。經過橫跨3年長達95天審訊后,兩兄弟于2009年被判謀殺罪名成立。
兩兄弟在2011年提出上訴時,控方改變立場,指哥哥只參與搶劫,沒謀殺老婦。
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莫哈末的上訴,但判已坐6年牢的哥哥無罪釋放。
由于新加坡在同年開始檢討強制性死刑,莫哈末的死刑因此獲得暫緩執行。
莫哈末日前通過律師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動議,要求三司裁定他的罪行其實牴觸殺人意圖較輕的刑事法典第300(c)節條文,即意圖致傷老婦,而老婦蒙受的傷勢在一般情況下足以導致死亡。
法令去年修正后,違反謀殺罪條文任何三個小節(b)、(c)或(d)者,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加鞭刑,有機會逃過一死。
不過,控方指莫哈末顯然牴觸第300(a)節條文,即殺人意圖明確,他在審訊中也承認有意殺老婦,以免老婦指證他。
由潘文龍、鄭永光和陳祥泰法官組成的三司今早宣判說,證據顯示莫哈末是有意圖置老婦於死地,因此駁回申請。換言之,莫哈末仍面對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