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摩哆疑被煞車不及的轎車撞及,造成摩哆騎士重傷不治。
車禍于昨晚10時20分,在陳秀連路通往陸佑路的十字路口處發生。
死者是阮威穎(譯名,20歲),生前是在餐館任職侍應。
死者阮威穎騎摩哆途經該處時,被一輛煞車不及的邁薇轎車撞及,當場斃命。
警方目前援引1987年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此案,一旦在此條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于2年及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至少5000令吉或不超過2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