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失蹤多年妻想另組家庭 單方申請離婚才再婚

丈夫生意失敗及失蹤5年,妻子在這段期間結識了新歡並且懷孕,但基于還未和丈夫辦理離婚手續而不知如何是好?

⊙胡小姐指出,她與丈夫6年前結婚,但丈夫5年前因生意失敗而被判窮籍,丈夫相信面對多重壓力,開始出現精神問題,更離家出走失去聯繫。

她說,在等待丈夫回家期間結識了男朋友,上月證實懷孕,因此計劃和男朋友註冊結婚,豈料,發現自己還未脫離與丈夫的婚姻關係。

“在這么多年來,我已嘗試很多方法尋找丈夫,但依然無法聯繫上,目前我已懷孕,希望可和男友共組家庭,但又擔心面對重婚的罪名。”

欲詢問,面對如此情況,她該如何是好呢?

林若輝律師

在如此情況下,胡小姐只能單方面申請離婚,惟整個過程需耗上至少一年時間。

至于孩子的報生紙問題不大,只要獲得孩子母親同意,報生紙的父親欄上依然可填上生父的名字。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