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陸路交通局將從11月1日開始實行新條規,汽車前擋風玻璃透光度需70%,司機座兩旁車窗為50%,后座乘兩旁車窗及后擋風玻璃為30%。
該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指出,所有車輛都必須遵守有關新條規,包括人民代議土、部長、副部長和州行政議員等。
他說,在法律上獲得豁免的車輛,包括蘇丹、州元首、首相、副首相、州務大臣、首席部長和首席法官等;一些執法單位,如對抗罪案的警方等,也可申請在相關新條規下獲得豁免。
“違規者若被陸路交通局、執法單位取締,將被罰款300令吉,若被控上庭,第一次罪成將被判罰款500令吉或坐牢兩個星期,第二次罪成將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一個月。”
進口車輛須遵從
依斯邁阿末今早出席與該局南區執法官員交流會后的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詢及一些進口車輛在進口時后擋風玻璃或車窗透光度少過30%的情況,依斯邁強調,相關車主也必須遵從新條規。
他說,該局訂下有關新條規,因為有關透光度附合國際標準,適合實行。
依斯邁也指出,有關交流會主要是與各區執法官員交流,以及贊揚官員們在2013年表現傑出。
他說,該局執法官員去年工作表現良好,共發出101萬5000張罰單給違規的駕駛人士。
“今年1月至8月,該局共開出84萬張罰單,預計在今年底開出罰單總數超過120萬張。”
不滿沒對話就宣佈新制
汽車音響公會提3訴求
報導:陳明真
(吉隆坡29日訊)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對陸路交通局“貿然”宣布,將從11月1日開始實行汽車擋風玻璃及車窗透光度的新條規舉措,感到不滿意,甚至非常生氣!
會長林美珠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儘管交通部于6月就此課題舉辦相關工作坊,以示會聽取相關單位或領域的意見,並強調會盡量以業者及消費者權益為優先。
“可是今日的宣布似乎顯示,政府由始至終就沒有打算要聽取民意。”
她說,該公會在汽車透光度是屬于專業領域,所以曾在該工作坊以專業向當局測試有關透光度的安全性及提出建議,較后呈交兩次備忘錄給交通部前任代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及現任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提出3大訴求,並要求當局與相關領域進行深入的對話。
一直抱著希望等待
該公會當時提出3大訴求,即希望陸路交通局能展延汽車隔熱膜取締期限至6個月后、調低現有的70%透光度至60%,及統一商家與當局使用測量儀器。
林美珠指出,廖中萊當時剛上任時候,她立即再呈交多一份備忘錄給后者,但基于他當時需時間適應部門事務,加上遇到馬航MH17客機被擊落事件,所以她不敢一直催促交通部部長,僅與對方秘書保持聯繫,以方便雙方能安排恰當時間對話。
“我們一直有跟部長秘書保持聯繫,而對方也表示會安排時間與本公會對話,所以我們一直抱著這個希望等待,可是至今我們連一場對話都沒有進行過,當局就直接作出這樣的宣布,令我們感到非常不滿意。”
林美珠同時認為,有關政策不應由總監來宣布,應由部長親自作出相關的官方宣布。
林美珠:一個月寬限期倉促
林美珠認為,即便當局將于11月1日開始實施汽車隔熱膜的新條規,可是一個月期限讓業者及車主去更換符合新條規的前后擋風玻璃及車窗,會導致相關業者來不及應付。
她直言,若當局真的以70%汽車前擋風玻璃、50%司機座兩旁車窗、30%后座乘兩旁車窗及后擋風玻璃的透光度為準,那馬路上有超過90%車輛已違規,試問業者及車主如何在一個月內趕得及更換?
“當局于週一突然作出如此宣布,已讓業者措手不及,甚至造成車主感到恐慌,我認為當局這樣安排似乎沒有顧及人民的感受。”
林美珠強調,她真的希望廖中萊能夠盡快抽出時間與該公會對話,以深入了解該公會所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