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眼睛:別濫用私刑

大山腳安寧園日前發生一名38歲華裔無業青年,疑偷竊被民眾圍毆至死的案件,令人震驚!

掠奪匪、竊賊固然可恨,但濫用私刑,尤其是蓄意導致他人死亡,卻是更加可恨。

無可否認,涉案青年偷竊他人財物確實有錯,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該青年是否已經犯下滔天大罪,必須凌遲處死,方能洩恨呢?

其實,該青年犯的偷竊罪,罪不至死,民眾是否有權濫用私刑,在制伏青年后,仍一直痛毆他?

不但如此,當青年不斷被眾人毆打時,他曾不斷求饒,但眾人似乎不願就此輕易放過他,仍不斷用手打他,用腳踢他,甚至用香煙頭灼傷他,手段狠毒。

最令筆者痛恨的是,現場一名民眾在發現上述事件后,不但沒有施以援手,反而用手機攝錄過程。

筆者個人認為,民眾協助警方逮捕罪犯,無疑是一件好事,可協助警方減低罪案率,但必須謹記的是,民眾並無執法權,千萬不可濫用私刑。

在制伏罪犯后,理應即刻通知警方,由警方將罪犯帶返警局調查,隨后再提控上庭,讓罪犯受到應有的制裁。

由于青年是被民眾群毆致死,凡有動手毆打死者的人,必須一拼提控上庭,以警惕世人,千萬別濫用私刑。

我們應謹記,不管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把別人的性命操控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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