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官邸焚燒垃圾‧ 陸兆福:環境局失責 沒依法行動難服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臣官邸焚燒垃圾‧ 陸兆福:環境局失責 沒依法行動難服眾

(芙蓉30日訊)行動黨芙蓉國會議員陸兆福認為,森州環境局在處理大臣官邸焚燒垃圾事件上失責,沒有依法採取行動服眾。



他指出,大臣官邸出現露天焚燒已獲調查證實,如果森州環境局不向涉及單位罰款,該局公信力將被質疑。

陸兆福今早在芙蓉國會服務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森州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官邸被拍到露天焚燒,經森州環境局調查后,懷疑是芙蓉市議會員工焚燒垃圾,但該局僅發出提醒信給市議會,難以服眾。

應發罰單給大臣官邸主人



他于9月18日接獲公眾投訴,指森大臣官邸出現露天焚燒活動,當天即攜同公眾傳發的照片,向森環境局投報。

陸兆福說,森環境局調查證實大臣官邸確有焚燒痕跡,由于懷疑是芙蓉市議會員工焚燒垃圾,該局已發出提醒信給市議會,該局將毫不畏懼對付任何涉及露天焚燒者。

“既然環境局一視同仁,露天焚燒也出現在大臣官邸范圍,當局應向大臣官邸的主人開發罰單,而非只發出提醒信。”

陸兆福說,根據環境局于7月24日發出的文告,涉及露天焚燒活動,可在1974年環境法令第29A條文下被控,涉及者最高可被判50萬令吉及監禁5年。

他說,這些年來我國面對煙霾侵害,環境局總監已表明嚴厲執法及對付露天焚燒活動,避免煙霾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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