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市政局凌晨封店 業者已入稟法庭 雙方申請等待庭令
地點:雙溪檳榔小販中心
(檳城1日訊)一間商業租賃合約去年已屆滿的雙溪檳榔小販中心,今日凌晨甫過12時后,遭市政局執法人員上門封店,但業主代表指已入稟法庭,市局人員只好按兵不動,至截稿為止雙方仍在等庭令,小販中心命運未卜!
檳市局申請庭令要查封該小販中心,小販中心則申請庭令阻止當局執行封店行動。
據了解,法庭需在下午2時30分后,才會決定將庭令頒給何方。
今日凌晨12時許,檳島市政局約30名執法人員,拉隊到上述小販中心欲封店,但業主代表,即該小販中心總經理周先生指已入稟法庭,阻止當局展開任何行動。
事發后,執法人員則守夜到天亮,再諮詢市局法律顧問。今早8時許,一批為數逾40人的執法員再到小販中心,由于業主堅持已入稟法庭,他們也只好按兵不動,在小販中心外等候。
不願具名的周先生說,該小販中心合約于去年10月期滿,之后當局沒讓續約,但讓業主延長經營,直到頒布新合約。
抨市局違反合約
他說,不料今年8月5日當局發函指示兩週內撤離,否則就拆除該小販中心。8月尾他找當局接洽,市局指14天期限確實不對,之后延長至一個月。
“一個月期限也是根本違約,沒依據舊合約上的條例,給予3個月撤離期限。”
他抨擊市局,已違反受法律約束的合約。
截稿為止,周氏和市局執法員都分別在小販中心內外等候庭令,才能有進一步行動。
業者質疑招標透明度
周先生說,小販中心的合約,經過4次招標才決定頒給新的業者。
他質問,前3次招標為何作廢?
“州政府的透明度在哪?這是一個貓政府應有的做法嗎?”
他也說,在第4次招標時,其老闆與另名業者開出的投標價是相同,他不解市局為何將合約頒給對方。
“根據條例,若兩個投標者的競標價一樣,就須將合約頒給原有的業者。”
他也說,雖然其合約在去年10月到期,但市局基于未進行新合約招標程序,而讓原業者繼續營業。
“公開招標后,市局也必須給我3個月的撤離期限。
70%可能性庭令頒業者
周先生說,小販中心有70%的可能,會獲得阻止市局執法行動的庭令。
“一旦獲得庭令,市局就無法採取行動,同時也得根據合約,給我們3個月的撤離期限。”
他指出,會在上述3個月的期限內與市局洽商,尋找雙贏的方案。
“我也會提出4次招標的疑問,同時尋求法律途徑挑戰有關招標的合法性。”
較早前他強調,本身是要與市議員洽商,不要市局官員當“中間人”傳話。
“市議員要交代,為何要4次招標才有定案。”
“市局舉動嚇跑顧客”
“市局大陣仗來到小販中心的做法,已影響中心的生意。”
周先生說,週三(1日)凌晨數十名市局人員來到時,小販中心還有很多顧客,食客都被嚇到,以為發生什么事,有者還提早離開。
他也說,新業主在市局發出的2週期限內,竟派人上門向小販們索取身分證號碼和個人資料。
“他們甚至問小販,若要跟隨原有業主,就不能繼續在此做生意,對方的語氣口吻帶有恐嚇及威脅性。”
他說,新業主不能這樣做,會嚇到小販們。他也擔心若市局強硬拆除小販中心,就導致小販不能開攤位做生意,影響小販的生計。
他也說,如果市局真的強行拆除小販中心,他也不能做什么,或用武力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