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頭條】零秘密(第三篇) 逾10年監管不嚴 放縱廠商 偽有機走漏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柔佛頭條】零秘密(第三篇) 逾10年監管不嚴 放縱廠商 偽有機走漏洞

報導:蘇蓮珍、黃慧琪
攝影:張來星、受訪者提供
(新山1日訊)有機食品處在“無人管”地帶,十多年來未曾有執法單位檢查取締,以致黑心廠商可肆無忌憚地將“偽有機”上架!



健康食品公司銷售經理李寬座(36歲)指出,在大馬的有機認證機構,僅有農業部的“大馬有機計劃”(SOM),唯它只針對種植出來的新鮮農作物作認證,加工后的食品不在其控管範圍。

但他強調,SOM在監管工作上做得不錯,遺憾的是在權限範圍,無法全面地對有機食品控管。

他解說,衛生部主要管制食品成分是否過量有害健康,卻沒有相關部門有職權對有機食品進行鑑定和定位。



“這種情況造成國內現有法規對有機食品認證的真偽,處在灰色地帶,沒有特定部門和系統控管。”

他指出,由于控管上有漏洞,有的廠商便放縱地隨便印刷貼上“冒牌”有機標籤,標籤上甚至不見“有機碼”。

李寬座不諱言,多年來,未曾有執法人員對有機產品進行檢查,是造成大馬市場上充斥“偽有機”的原因之一。

消費者不懂辨別

李寬座也說,消費者缺乏對有機的認知,不懂得如何辯識真正的有機,也是促使“偽有機”氾濫。

他指出,在各別國家單位或國際組織上,都有被認可的有機認證,甚至有“有機碼”可以查證,可是消費者往往不曉得認證的重要性。

他形容,大馬消費市場擅于玩文字遊戲,消費者多抱著“你敢寫,我就信”心態,所以消費者看見“有機”字眼就一頭栽下去,不習慣查標籤,甚至未想過向店家索取有機認證書。

黃瑞隆:營業13年不曾被查

營業13年,上架有機食品未曾被檢查!

恩糧坊有機店業者黃瑞隆(43歲)坦言,這么多年來,未有任何執法人員上門檢查有機產品的真偽,因此可以確認本地並沒有相關的機制,控管有機產品。

他說,但是店裡售賣具有療效的醫藥保健產品,衛生部藥品控制執法組倒是經常上門檢查是否擁有MAL註冊號碼等。

他坦言,本地消費者對于有機產品認知不足,他認同,大馬是時候成立類似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機構,如控管清真食品般,也有專門部門管制有機健康食品。

“有的食物或許種植出來是有機,可是在包裝加工過程中,變成非100%有機,這些在國內都沒有嚴格標籤。”

黃瑞隆說,因為孩子曾患上手足口症,促使他開始重視飲食健康,13年前開始研究有機食品,並踏入相關行業。

唐偉成:需仿傚中台重罰

大馬要朝先進國發展,需仿傚中台兩地嚴管“偽有機”,並施以重刑。

健康食品公司董事經理唐偉成(36歲)指出,由于“偽有機”食品充斥中國和台灣市場,商家以比常規食品高出至少50%價格出售偽有機,自兩三年前起,便引起社會輿論。

他說,目前,中台兩地對于有機食品監管嚴厲,濫用有機標籤的業者都將面對嚴刑,一些老字號的“有機”廠家也因為不是100%生產有機產品被迫更改公司名稱。

據了解,兩國條例都可判違例者罰款6000令吉至3萬令吉不等。

唐偉成強調,不能說大馬政府在有機食品上漠不關心,至少政府也常舉辦與消費者的對話會,只是大馬如果要朝先進國目標前進,是時候跟隨其他先進國步伐,設立更全面的有機機制。

他說,以農業為主的泰國,也都擁有本身的有機認證,甚至出口至國外;新加坡非農業國,但對于有機進口食品檢驗卻非常嚴格。

有機食品標準分3層次

有機食品標准可分聯合國、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國家3個層次,隨著中國近兩年對偽有機嚴厲控管,發出的有機認證也深獲國際認同。

據了解,早在兩三年前,中國有機食品氾濫、真假難辯,為了整治市場亂象,中國政府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于2012年7月起,開始對有機食品標籤嚴厲監管,皆需有認證號碼。

李寬座不諱言,一個國家總是在食品出了問題后,才會關注問題所在,再加以防制,以正面角度看待,也是一種好的現象。

聯合國層次有機認證--聯合國層次的有機食品標準是由聯合國農糧局(FAO)與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成立的一個機構──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所制定的CAC有機食品標準。

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層--在此層次中,以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為標桿。盡管它屬于非政府組織標準,但其影響非常大,甚至超越國家標準。

國家層次

國家層次的有機食品標准,則突出其權威性和嚴謹性,以歐盟、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率先制定了有機法則。

(一)ECOCERT(ECO)歐盟有機認證機構:歐州最具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有機認證機構,所有進口到歐盟的有機農產品的生產過程必須符合歐盟的有機食品標准,也是全世界有機認證的指標。

(二)USDA 美國農業部:根據美國有機農業法的有機法規(National Organic Program,簡稱NOP),所有在美國市場出售有機產品者,應由美國農業部認可的認證機構檢查和認證,進口產品也必須遵守此規定。

(三)JAS 日本物資規格化和質量表示標準法規:《日本物資規格化和質量表示標準法規》(Japan Agriculture Standards)由日本農林水產省制訂,日本非常嚴格監管有機農產品,只有符合JAS法則要求的產品,才允使用其標誌。

(四)SEPA 中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SEPA)正式發佈了《有機食品認證管理辦法》,該辦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從事有機認證的所有中國和外國有機認證機構和所有從事有機生產、加工和貿易的單位與個人。

(五)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CAS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及主要驗證機構有三,即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TOPA)、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MOA)、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TO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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