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头条】零秘密(第三篇) 逾10年监管不严 放纵厂商 伪有机走漏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今日柔佛头条】零秘密(第三篇) 逾10年监管不严 放纵厂商 伪有机走漏洞

报导:苏莲珍、黄慧琪
摄影:张来星、受访者提供
(新山1日讯)有机食品处在“无人管”地带,十多年来未曾有执法单位检查取缔,以致黑心厂商可肆无忌惮地将“伪有机”上架!



健康食品公司销售经理李宽座(36岁)指出,在大马的有机认证机构,仅有农业部的“大马有机计划”(SOM),唯它只针对种植出来的新鲜农作物作认证,加工后的食品不在其控管范围。

但他强调,SOM在监管工作上做得不错,遗憾的是在权限范围,无法全面地对有机食品控管。

他解说,卫生部主要管制食品成分是否过量有害健康,却没有相关部门有职权对有机食品进行鉴定和定位。



“这种情况造成国内现有法规对有机食品认证的真伪,处在灰色地带,没有特定部门和系统控管。”

他指出,由于控管上有漏洞,有的厂商便放纵地随便印刷贴上“冒牌”有机标签,标签上甚至不见“有机码”。

李宽座不讳言,多年来,未曾有执法人员对有机产品进行检查,是造成大马市场上充斥“伪有机”的原因之一。

消费者不懂辨别

李宽座也说,消费者缺乏对有机的认知,不懂得如何辩识真正的有机,也是促使“伪有机”泛滥。

他指出,在各别国家单位或国际组织上,都有被认可的有机认证,甚至有“有机码”可以查证,可是消费者往往不晓得认证的重要性。

他形容,大马消费市场擅于玩文字游戏,消费者多抱着“你敢写,我就信”心态,所以消费者看见“有机”字眼就一头栽下去,不习惯查标签,甚至未想过向店家索取有机认证书。

黄瑞隆:营业13年不曾被查

营业13年,上架有机食品未曾被检查!

恩粮坊有机店业者黄瑞隆(43岁)坦言,这么多年来,未有任何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有机产品的真伪,因此可以确认本地并没有相关的机制,控管有机产品。

他说,但是店里售卖具有疗效的医药保健产品,卫生部药品控制执法组倒是经常上门检查是否拥有MAL注册号码等。

他坦言,本地消费者对于有机产品认知不足,他认同,大马是时候成立类似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机构,如控管清真食品般,也有专门部门管制有机健康食品。

“有的食物或许种植出来是有机,可是在包装加工过程中,变成非100%有机,这些在国内都没有严格标签。”

黄瑞隆说,因为孩子曾患上手足口症,促使他开始重视饮食健康,13年前开始研究有机食品,并踏入相关行业。

唐伟成:需仿傚中台重罚

大马要朝先进国发展,需仿傚中台两地严管“伪有机”,并施以重刑。

健康食品公司董事经理唐伟成(36岁)指出,由于“伪有机”食品充斥中国和台湾市场,商家以比常规食品高出至少50%价格出售伪有机,自两三年前起,便引起社会舆论。

他说,目前,中台两地对于有机食品监管严厉,滥用有机标签的业者都将面对严刑,一些老字号的“有机”厂家也因为不是100%生产有机产品被迫更改公司名称。

据了解,两国条例都可判违例者罚款6000令吉至3万令吉不等。

唐伟成强调,不能说大马政府在有机食品上漠不关心,至少政府也常举办与消费者的对话会,只是大马如果要朝先进国目标前进,是时候跟随其他先进国步伐,设立更全面的有机机制。

他说,以农业为主的泰国,也都拥有本身的有机认证,甚至出口至国外;新加坡非农业国,但对于有机进口食品检验却非常严格。

有机食品标准分3层次

有机食品标准可分联合国、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国家3个层次,随着中国近两年对伪有机严厉控管,发出的有机认证也深获国际认同。

据了解,早在两三年前,中国有机食品泛滥、真假难辩,为了整治市场乱象,中国政府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于2012年7月起,开始对有机食品标签严厉监管,皆需有认证号码。

李宽座不讳言,一个国家总是在食品出了问题后,才会关注问题所在,再加以防制,以正面角度看待,也是一种好的现象。

联合国层次有机认证--联合国层次的有机食品标准是由联合国农粮局(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成立的一个机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所制定的CAC有机食品标准。

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在此层次中,以国际有机运动联盟(IFOAM)为标杆。尽管它属于非政府组织标准,但其影响非常大,甚至超越国家标准。

国家层次

国家层次的有机食品标准,则突出其权威性和严谨性,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率先制定了有机法则。

(一)ECOCERT(ECO)欧盟有机认证机构:欧州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有机认证机构,所有进口到欧盟的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欧盟的有机食品标准,也是全世界有机认证的指标。

(二)USDA 美国农业部:根据美国有机农业法的有机法规(National Organic Program,简称NOP),所有在美国市场出售有机产品者,应由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认证机构检查和认证,进口产品也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JAS 日本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日本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pan Agriculture Standards)由日本农林水产省制订,日本非常严格监管有机农产品,只有符合JAS法则要求的产品,才允使用其标志。

(四)SEPA 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EPA)正式发布了《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有机认证的所有中国和外国有机认证机构和所有从事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单位与个人。

(五)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粮署:CAS台湾有机农产品标章及主要验证机构有三,即台湾省有机农业生产协会(TOPA)、财团法人国际美育自然生态基金会(MOA)、财团法人慈心有机农业发展基金(TO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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