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淑美:留住古蹟留住根
在發展洪流下,國內許多歷史建築物,逃不過被拆除的命運,令人惋惜。
社會發達,無論是政府或是民眾,皆對生活素質有更高要求。人們在渴望保留歷史建築物的同時,也希望擁有功能更完善的建築物。
歷史建築物能夠被保留,無疑是件好事,因歷史建築物是先賢開創社會努力的見証。保留建築物,能讓後人知道其歷史價值和時代意義,百年後,後人也會津津樂道。
全世界皆面對古蹟及城市發展難以共存的問題,在我國也是,走入茨廠街區或有很多老店及歷史建築物的地區,只要稍微抬頭望望,就會發現高樓林立,文化遺產已漸消失。
國家追求發展是無可厚非,但承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也應盡量獲得政府保留,除了歷史價值和意義,它們也是吸引外國遊客到訪的賣點。我國一些歷史建築物逐漸被國家的發展夷平,歷史也隨著消失,這是很殘忍的事實。
早前筆者拜訪位於大家購物中心毗鄰的雪隆惠州會館,發現當地四處都已逐漸淪為“外勞街”,當詢問會長為何不考慮搬遷時,會長說了一句“如果我們搬走,這座百年歷史建築物就會從此消失在馬來西亞。”
大馬各民族的歷史文化古蹟,必須通過更好的法律來保護,而不是任由它們逐步失去自己的歷史原貌,以及消失在發展洪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