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鏡透光新條例. 汽車裝飾店:車主需慎選 更換符標準隔熱膜

報導:魏家俊

(關丹1日訊)陸路交通局宣布下月起實行車鏡透光新條例,不少車主為免受對付,將于近期更換符合標準的隔熱膜。

汽車裝飾連鎖店FIRST STAR集團經理黃嘉順說,政府的這項宣布,對該公司影響不大。

他說,他們是使用從美國進口的儀器,測量隔熱膜透光度,與陸路交通局測量透光度的儀器,只有3至5%的差別。”

“進口車與國產車使用的隔熱膜,有很大分別,一般上進口車已貼上黑鏡紙,車主只需選用顏色較清澈的隔熱膜即可。

他說,若車主選用顏色較暗的隔熱膜,鏡子的透光度可能低于當局的規定,因此,車主需慎選,符合有關當局指定的透光度。

他說,廉價的隔熱膜顏色較暗,隔熱的效果不理想。反觀真正有隔熱功效的隔熱膜,顏色相比廉價的來得透光。

汽車防爆隔熱膜專門店STAY COOL股東李永興說,已有客人到來詢問相關事件。

他說,仍有車主對這件事不以為然,直至他們接獲罰單,或才有所行動。

他說,該店已預訂測量鏡子透光度的儀器,該儀器將于近期內到手。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前天指出,陸路交通局將從11月1日開始實行新條規,即汽車前擋風玻璃透光度需70%,司機座兩旁車窗為50%,后座乘兩旁車窗及后擋風玻璃為30%。

“違規者若被取締,將被罰款300令吉,若被控上庭,第一次罪成將被判罰款500令吉或坐牢兩個星期,第二次罪成將被判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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