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兩名華裔男子費時3個月在公寓單位自設煉毒廠,但煉毒器材還沒完全設好就遭識破,警方起獲值市價5萬令吉毒品。
儘管兩人已籌備約3個月,但因煉毒工具還不足夠,所以還未開始提煉海洛因。警方也發現毒販用來煉毒的化學液體瓶子,也還未開封。
毒販也使用以羅(ENO)果子鹽煉毒,警方指果子鹽混雜在毒品內的味道差異不大,可能僅用來調味。
檳州警方肅毒組昨午12時拉隊突擊日落洞美羅巷某公寓單位,搗破這間新設立的煉毒廠,逮捕分別44歲及55歲的毒販。
警方在該單位除了起獲化學液體及一些煉毒工具,也起獲877克K他命、530克粉狀毒品、18.5克海洛因、3粒5仔軟性毒品、5.7公斤咖啡因,並扣押1150令吉現款。
促公眾嗅異味報警
檳州肅毒組主任顏明江警監今午在檳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說,兩名毒販屬于朋友關係,也一起在巴剎當雜工,兩人皆有刑事案及毒品案前科。初步調查,毒品主要供應到檳城市場。
詢及化學液體是否需通過特別管道才能購得時,他說,煉毒工具和化學液體若單一出售並不犯法,而化學液體可在專售化學藥品的商店購買。
顏明江也說,毒販選在公寓單位設“迷你”煉毒廠,可能因煉毒工具不多,容易匿藏,鄰居也難發現。
他促請公眾若嗅到嗆鼻異味或看到可疑鄰居,立刻通知警方。
目前,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此案,兩名嫌犯將被延扣至7日助查。
接毒品投報
起手槍50子彈
警方接獲公眾情報指某處有毒品,上門取締撲空,但意外起獲一把捷克制造的半自動手槍及50枚子彈。
顏明江指出,警方于9月26日晚上10時10分,根據情報拉隊突擊峇央峇魯一帶的一間貨倉,並未發現毒品,但起獲一把魯格(luger)9毫米口徑的半自動手槍。
“警方也在場起獲50枚子彈及一個子彈閘,但沒逮捕任何人。”
他也說,經過警方調查,此槍械與毒品案無關,屬于各別個案,警方已把案件轉交給刑事調查組警接手調查。
目前,警方援引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任何人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14年監禁,或鞭刑最高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