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結夥搶華社聞人 青年監8年打15鞭
(芙蓉2日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華裔青年與另3名在逃同夥,結伴打劫擁有拿督斯里勳銜的芙蓉華社聞人黃新發,雖劫走大量財物,最終換來監禁8年兼鞭笞15下的代價。
住在甲洞的被告蘇文祥(39歲)今早在芙蓉地庭面控時認罪,希望獲得輕判。
控狀顯示,被告與3名仍在逃逸的嫌犯,去年12月30日清晨7時30分,在芙蓉奧克蘭商業區某工程服務私人有限公司,手持巴冷刀打劫黃新發,搶走事主財物,包括身分證、駕照、3萬令吉現款、護照、勞力士手錶和藍色馬賽地轎車,牴觸刑事法典第395/397條文(結夥持械搶劫),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20年監禁及鞭刑。
被告自我求情時說,他只是泥機司機,育有5名子女,其中一名女兒更是未婚媽媽,不但如此,他也要撫養年邁母親,希望法官輕判。
他指出,基于住在雪州甲洞,懇請法官允許他在雪州雙溪毛糯監獄服刑,方便家人探訪。
主控官西蒂艾莎副檢察司指出,此案非常嚴重,為了可警惕他人,希望被告獲得應有的法律制裁。
芙蓉地庭法官卡馬魯丁卡宋說,這是刑事案,就算被告主動認罪,以減少法庭時間和金錢,但顧慮民眾利益過于被告利益后,判決被告入獄8年兼鞭笞15下,希望被告能知錯,別再重犯。
持武器闖辦公室打搶
案情顯示,事主于相同時間地點步出公司外時,突有一輛坐有3名華裔男子的福士偉根轎車抵達公司前,其中2人手持巴冷刀和另一名手持鐵棍的男子,走入事主辦公室。
3名匪徒吩咐事主和清潔工人步出辦公室外,然后被告就使用事主的手提包繩子,捆綁雙手。
隨后,被告取走手提包,其同夥則將事主的轎車鑰匙取走,逃之夭夭。
被告于今年1月2日在雪州士拉央被捕,警方起獲事主被搶的財物,包括轎車,事主也認得這些財物,除了仍未被發現的現款和勞力士手錶。
在認人手續中,事主也認得被告就是捆綁其雙手和帶走裝有值錢物品手提包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