暹羅村居民被逼遷‧促尋文件證明古蹟價值 首長建議組保村委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暹羅村居民被逼遷‧促尋文件證明古蹟價值 首長建議組保村委會

(檳城2日訊)檳首長林冠英建議居民成立“保護暹羅村”委員會,以便在保村工作上,更能凝聚力量。



他也建議居民,尋找及保留能證明居民們在該村居住期限的文件,以便在法庭上,能證明該村的古蹟價值。

他說,一般的法庭案件上,地主都會佔優勢,不過,他認為暹羅村的個案是屬特別案例,當時是英女王將地送給居民,或許法庭會有不同判決。

“雖然我們不能有100%把握,但也不能絕望。”



他昨晚在光大28樓,與浮羅池滑區州議員葉舒惠及首長政治秘書黃漢偉與暹羅村居民會面時,這么指出。

詢及是否會針對暹羅村時事件致函中央政府,林冠英說,州政府可以這么做,但過去州政府就丹絨道光及峇都蠻的案件,致函中央政府,都沒有下文。

另外,葉舒惠促請民政黨檳州秘書胡棟強回答,前朝國陣州政府在1996年將暹羅村所在地段轉換用途為商業地時,是否知道該處有150年的社區;若知道,為何還要轉換?

高庭裁決是宗教地

她說,根據1972年7月7日及1973年12月14日的兩項高庭裁決,都證明當時暹羅村所在的地段是宗教地。

她說,胡棟強要她證明該地段在1996年是宗教地,是一件滑稽的事。

她強調,根據地契,這塊土地是由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於1845年通過東印度公司,把這塊土地贈送給當地緬甸及暹羅居民。

葉舒惠則促請緬甸裔社群及泰裔信理員表態,他們希望暹羅村地段未來用作什麼用途,其中後者也是受委託管理相關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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