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網絡配套被指欠款 可要求洽談出示證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未簽網絡配套被指欠款 可要求洽談出示證據

從未簽署網絡配套服務,竟被該網絡公司追討欠款,什至還發出律師信!



⊙王先生指出,從未購買某網絡公司配套服務,結果向某銀行借貸時,被告知拖欠該網絡公司2000令吉,同時被列入黑名單。

他說,向該網絡公司求證下,得知該配套的申請電話與地址根本與他無關,但該公司卻說個人資料與他雷同,在要求出示文件時卻不得要領,期間已前往警局報案。

他指出,在數日前收到該公司發出的律師信,要求在7天期限內還請欠款,他為此煩惱不已。



★麥嘉強律師

當王先生收到律師信後,便成為答辯人,被該公司要求還清欠款,若收到法庭開出的傳票,則表示將答辯人控訴上庭。

王先生可致函該網絡公司洽談,並拷貝一份作為證據,若無法與該公司負責人談妥,則可聘請律師採取法律途徑。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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