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轮奸女难民 3执法员不认罪
(亚庇2日讯)1名警察、1名民防部队成员及1名志愿警卫团成员在山打根地庭被控利用职权,轮奸1名菲律宾籍女难民,3人皆否认有罪。
3名被告分别是警员苏兹连道格勒斯(27岁)、民防部队成员麦可伦斯(34岁)及志愿警卫团成员苏达玛苏丹(37岁);他们被控于今年9月22日在山打根市区一间酒店,利用本身职权,强奸该名菲籍女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坐牢最少5年,最高30年及鞭笞。
3名被告虽然要求审讯,但是,现阶段他们都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主控官莫哈末费沙副检察司说,控方还在等待化验报告及脱气核糖核酸报告;除此之外,他也反对被告保外。
地庭法官伊古斯阿里将此案订今年11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