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遊艇藏軍火庫案 南非嫌犯否認有罪

(亞羅士打2日訊)豪華遊艇暗藏“迷你軍火庫”案,南非籍嫌犯今日被控藏有槍械及子彈罪名時,否認有罪。

此案僅被告祖利斯凱澤克(Julius Katzke,47歲)被提控,事發時與他同在遊艇的泰國籍女伴,轉為控方證人,控方將于11月4日呈上軍火報告,同時當庭錄取女證人口供。

首控狀指被告于9月18日中午12時30分,在位于浮羅交怡瓜鎮賽奧馬路皇家遊艇俱樂部,停泊在A25浮橋處一艘名為“Mischief”遊艇,非法擁有7把分別裝在2個黑色塑料盒子的槍械,抵觸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罪成最高刑罰是14年監禁及不少過6下鞭笞。

次控狀指他于相同時間與地點,非法擁有藏在麻袋的1305枚各類子彈,抵觸1960年軍火法令第8(a)條文。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不超過7年,或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刑罰。

第5地庭法官依布拉欣奧斯曼諭令被告于11月4日上庭,屆時主控官阿茲麗娜將提呈軍火報告,同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96(1)條文,將33歲女被告詹達娜仄洛轉為控方證人,并在地庭錄供。

被告的辯護律師是來自吉隆坡的威詹德蘭,他今日未克出庭,由祖麗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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