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不到錢欲殺母傷妹 無業青年判監6個月
(吉隆坡2日訊)一名華印混血無業青年因母親不肯借錢,惱羞成怒向后者丟擲利刀及傷害欲阻止的妹妹,並恫言要殺死母親,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認罪,被判處6個月監禁。
陳建國(26歲,譯音)被控于9月29日下午1時左右,在住家向印裔母親曼凱亞卡拉希(54歲)索錢不果后,即向后者亂拋家中物件,並在妹妹陳美美(譯音)欲阻止時,抓傷並以鐵絲打傷妹妹右手。
被告隨后拿菜刀朝其母親和妹妹丟去,甚至恫言要用刀殺死其母親。
被告因而被控2項罪狀;第1項控狀指被告恐嚇殺害曼凱亞卡拉希,抵觸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拒絕求情
第2項控狀指被告蓄意傷害陳美美,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持危險武器傷人)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通譯員還沒讀完控狀時,即不假思索以粵語回答:“認罪”,同時拒絕求情。
主控官陳秀萍副檢察司以被告傷害及恐嚇親人為由,要求推事予以重判。
推事賽夫阿馬共判處被告監禁6個月,即第1項罪名判監2個月,第2項罪名判監4個月;刑期從逮捕日算起,並分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