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結夥搶劫 與2青年控上庭
(芙蓉3日訊)3名巫裔青少年結夥搶劫,被控時不認罪,其中一名是年僅16歲的中學生。
首被告是一名16歲未成年少年,其余兩名被告分別是穆莫哈末阿敏(22歲)及莫哈末阿茲里(22歲)。被控于今年9月25日凌晨零時左右,在林茂真蓬區其中一個甘榜,結夥搶劫三名受害者阿拉敏、納茲魯及阿諾瓦。
3名被告分別搶走3名受害者213令吉、200令吉及300令吉現金,也搶走一台1280型號的諾基亞手機,觸犯刑事法典395條文(結夥搶劫)。
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高達20年,並另加鞭笞。
法官拿督扎吉基于首被告仍是一名在籍中學生,批准首名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其余兩名被告則各以3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釋。
法官將案件定于10月31日過堂,主控官為阿布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