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不會「丟下」李美玲 陳傑毅會回國面控

(吉隆坡3日訊)主控官有信心,“性愛2人組”案男被告陳傑毅會回國和其女友一起面對控狀。

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今日在地庭法官阿都拉希詢及陳氏為何自6月起就缺庭時,如此指出。他說,陳傑毅不會讓李美玲一人面控。

他也指出,如果男被告敢在國外時對法庭和警方有胡亂指責,他肯定不會讓其女友獨自面對控狀。”

主控官是就陳傑毅在其面子書賬號對國內領袖、警察總長和內政部長留言,如此指出。

下月再過堂

詢及為何女被告李美玲今天缺庭時,主控官回答說,這是因為女被早前獲允許豁免出席案件過堂直到開審為止,因此法庭諭令李美玲之后必須出庭,因為這是涉及公共利益案件,並擇定11月28日再度為案件過堂。

旺沙哈魯丁也指出,控方在10月28日向聯邦法院就早前被告成功撤銷的控狀提出上訴,希望地庭能展延過堂日期。

本案辯護律師張裕田並沒有出庭,由諾阿蒂拉律師代表出庭。

兩被告是在7月11日于面子書上載吃肉骨茶慶開齋照片,因涉嫌侮辱宗教,被控煽動、引發不同宗教信徒之間的仇恨情緒,以及在網站上載色情照片3項罪名,牴觸煽動法令第4(1)(c)條文、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及電檢法令第5(2)條文,較后他們在上訴庭成功撤銷第2項控狀。

陳傑毅從法庭取回護照往新加坡拍攝紀錄片后就“鬧失蹤”,地庭已沒收其2萬令吉的部分保釋金,控方更向法庭建議尋求國際刑警幫助,逮捕陳傑毅,而后者也向媒體透露他在美國尋求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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