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素沁被控煽動.以阿茲米沙隆案為例 地庭允申請移交高庭

(吉隆坡2日訊)地庭今日允准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因拍攝新年賀歲短片《馬來犀利啊!》被控牴觸煽動法令一案,要求將馬大副教授阿茲米沙隆案件作為例子,納入其移交高庭審理的申請中。

承審法官諾莎麗達諭令郭素沁代表律師奈也,于本月14日把案例納入申請中,並訂于11月5日聆聽郭素沁要求把案件移交高庭審理的申請。

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達以此案與阿茲米沙隆案課題不同,反對郭素沁要求把該例子納入申請中。

他指出,阿茲米沙隆是針對所抵觸的條文是否違憲而要求移交高庭審訊,但郭素沁是要將整個案件移交高庭審理,兩者有別。

郭素沁是基于2個理由,要求將煽動案移交高庭審理,即若案件在地庭審理,案件最高只能上訴到上訴庭,並不能上訴到聯邦法院,次項是煽動條文涉及憲法課題,高庭有權限研審和作出決定;她今早也有出庭。

郭素沁被控于今年2月1日上午約9時左右,在吉隆坡孟沙路一所公寓內,發表具有煽動成分,標題為《馬來犀利啊!》的短片,並上載到Youtube視頻網站,她因此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

若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最高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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