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群︰人之將退,其行也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張念群︰人之將退,其行也勇?

這是我第三篇討論上訴庭推翻趙明福“懸案”所帶來的司法影響的文章。



法官哈密蘇丹在他的判詞中強調,馬來西亞的法律並沒有賦權任何單位“逮捕”證人,或者通宵達旦拷問證人。

根據扣留所條例,遭扣留的嫌犯在傍晚6點半至早上6點半期間不能夠接受盤問。但是,反貪會卻是從傍晚7點一直盤問趙明福至第二天清晨;不給予協助查案的證人充分休息,非但有違人道,更有精神虐待之嫌。

在同一天被帶回反貪會的陳文華,也面對同樣遭遇。在哥賓星協助下,他毅然起訴反貪會非法拘留,可是聯邦法庭卻作出反貪污委員會可以在辦公時間以外盤問證人的裁決。換言之,盤問證人時間絲毫沒有時間限制,證人的權益比嫌犯更不如。



很明顯,聯邦法庭和上訴庭法官哈密蘇丹的判決有了衝突。聯邦法院畢竟是我國最高的司法機構,所以法官哈密蘇丹的判詞不足以推翻聯邦法庭的裁決。不過,這始終是日后我們為證人權利據理力爭的好依據。

3位法官的判詞長達109頁,除了因為趙明福命案是街知巷聞的悲劇,更因為3位法官深知自己的判決將帶來深遠影響。

的確,三司的判詞對驗屍庭的法律與程序、羈押中死亡和證人權益都有建樹,如果能夠善用,這何嘗不是明福給予祖國的最后一份饋贈。或許,明福在天之靈也會覺得些許欣慰。

遺憾的是,三司作出這偉大的判決后,瞬間傳入耳中的是,原來,某某、某某法官即將退休。究竟這幾位法官是否已經接近退休之齡,還需要時間驗證。不過這也側面反映了民眾對司法獨立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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