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庭內褲罩頭 大法官:不想再看到

(吉隆坡4日訊)被告上庭時以內褲罩頭,以免真面目公諸于世,並不滑稽,西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強調,他不想再看到這種事情發生。

他提醒,所有到法庭的人必須衣著端莊。

他說,當局將會針對被告以內褲罩頭上庭的課題,與相關執法單位討論。

“來法庭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衣著端莊。我們會告訴執法單位,確保被告上法庭時穿著整齊。”

祖基菲接受《星報》訪問時,針對涉嫌貪污的15名關稅局官員,日前被帶上八打靈再也推事庭延長扣留時,以內褲罩頭的事件,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被告上庭時以內褲罩頭,破壞司法機構形象,他不想再看到類似事件重演。

吉隆坡法庭的負責警官吳國良(譯音)助理警監透露,其下屬會確保被告或嫌犯上庭時,衣著端莊。

“沒有條例禁止他們蒙臉,但他們不應該以內褲罩頭,他們可以用T恤罩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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